(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1、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