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意抢注商标必须零容忍
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递增,连续十几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737.1万件,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2018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标赚钱”的商机,恶意抢注商标牟利,大赚不义之财。
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的急速增长,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得益于申请费用的降低和申请流程的便捷化,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等投机现象也愈发严重。抢注囤积商标表面上似乎部分缓解了企业注册商标难的形势,但其本身也是直接导致企业商标注册难的重要原因。因此,如果放任这种商标“抢注囤积”现象的继续存在和蔓延,只能让商标注册改革进程步履维艰。
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目的是通过兜售或诉讼要挟的方式,从商标使用人处牟取不正当利益。恶意囤积、恶意注册、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行为,既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行为必须零容忍,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诚然,大量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现象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扼制乱象的合力。必须在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双管齐下,运用经济和法治的手段予以解决。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细化“恶意商标”的认定原则、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审理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等部门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利用目前流行的大数据分析优势,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各环节从严审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非正常申请行为,让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