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好我们辛苦申请的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以前称之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因为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著作物最重要的权利就是将它印刷出版,因此叫做版权。后来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
软件著作权是指:是指软件的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不同于商标和专利,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实行的是自愿登记,因此,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并不受影响。很多人都认为登记著作权没用,而且登记时还得交费,就不予登记。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近年信息技术发展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重要引擎。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突破70万件,同比增长85%,创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历史新高。软件经过登记后,便于软件著作权人行使权利、获得收益。
为什么要重视软件著作权。那么软件著作权是指:是指软件的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